2021年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审实施细则

所在栏目:通知公告作者: 发布者:金沙检测线路js69发布时间:2021-09-09浏览次数:987

2021年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审实施细则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12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院硕士生导师实行岗位管理,实施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制,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硕士生导师岗位资格年审办法。

一、硕士生导师岗位基本要求

()硕士生导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硕士生导师须为人师表,政治立场坚定,恪守学术道德,具备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基本导师能力,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2.副教授职称或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超过3年(含)的教师;

3.保持对科研的热情投入和严谨态度,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相关科研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项目(未被撤项);

2)曾经在《我校国内一级期刊名录》2015收录期刊或《我校人文社科类一流建设学科专用期刊分类表》(2020版)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或文章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不少于1篇,或者发表CSSCI论文2篇,或者被“人大复印资料”与《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不少于2篇;

3)近三年发表CSSCI论文1篇,且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2篇或出版学术专著(译著)1部(不少于20万字);

4)曾经发表CSSCI论文至少3篇(含CSSCI扩展版)、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不少于20万字);

5)不满足以上4项任一条件,可申请先招收硕士研究生,但须在开始招生三年内发表一级期刊1篇,或者CSSCI论文2篇,或成功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或成功申报教育部基金项目且发表CSSCI论文1篇(或者出版不少于20万字专著1部)。若3年内未能达到上述条件,自动取消硕导资格。

4.外单位专家的标准参照上述条件执行。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我校教师及校外专家,均可根据相应的学位点导师岗位设置自愿进行申报。原则上遵循我院教师优先原则。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下一年度导师年审资格:

1)经组织认定,导师有违背师德师风者;

2)经组织认定,导师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当年抽查不合格者;

4)一学期内有3次以上无故或因事因病(有医院证明或住院证明者除外)不参加学院职工大会以及学位点上的教研学术活动者;

5)凡在研究生教学或者指导工作中,工作不认真、不严谨,随意调课未在学院研究生科备案,或被学校教学督导人员查到相关问题者。

二、硕士学位授权点导师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当年划拨给我院招收硕士研究生计划及各学位点学科发展规划每年动态设置我院导师岗位。

()学院分别按哲学一级学科下的八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置导师岗位。

()每位研究生导师只能在其归口的二级学科点(最多两个)指导研究生。首次申报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老师只能在一个二级学科点指导研究生。

三、研究生导师与学生指标分配办法

()我院硕士生导师数量按岗位设置,研究生的招生数是研究生导师岗位设置的基本根据。

()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的指标按以下办法分配:

1.生源(第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好的专业优先分配;

2.服务学科建设(博士点建设方向)优先;

3.方向和科研业绩优先;原则上当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发表高层次期刊论文的方向、横向项目到账十万元以上的方向以及培养在读学生在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方向可适当增加招生指标。

四、研究生导师年审程序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启动接受硕士生导师申报并进行年审工作。

()拟申请硕士生导师填写《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审申请表》,并提交支撑材料到学院教学科研科。

()经各硕士学位点初审后,报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年审、表决、批准、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五、其他说明

()进入我校后的所有科研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或者申报的课题。

()一级期刊按照《我校国内一级期刊名录》执行,如遇学校调整,按照学校调整后的目录执行。

()学术专著是指作者根据自己在本学科领域内科学研究的成果撰写成的理论著作,该著作应对学科的发展或建设有重大贡献和推动作用,并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论文集或资料收集整理出版物均不在此列。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022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审申请表》

2. 《我校国内一级期刊名录》2015

3. 《我校人文社科类一流建设学科专用期刊分类表》(2020版)

   八、请参加年审的硕士生导师以及新申请硕导的老师将《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审申请表》纸质版,于2021年09月12日中午12:00之前交学院研究生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9992510@qq.com)。




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198日      


附件一: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年审申请表.docx附件二:我校国内一级学报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2015.8.31.doc附件三:我校人文社科类一流建设学科专用期刊分类表(2020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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