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所在栏目:招生作者: 发布者:金沙检测线路js69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3691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科研潜质,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招生工作指导小组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

(三)招生复试小组

1138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复试第一组〔马克思主义哲学(代码010101)、外国哲学(代码010103)〕

2138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复试第二组〔中国哲学(代码010102)、伦理学(代码010105)、美学(代码010106)、科学技术哲学(代码010108)、宗教学(代码010107)、逻辑学(代码010104)〕

二、工作职责

(一)招生指导小组主要职责

1. 组织领导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组织机构设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内容程序以及评价评分标准等。

2. 执行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3. 确定本单位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 按照国家保密要求,组织命制、保管本单位复试试题。

5. 按照相关要求遴选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学术水平高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及软件培训。

6.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规范、高效。

7. 制定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应急预案。

8.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简单放权、层层转交。

(二)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工作职责

1.检查复试前的准备、复试过程的组织实施、复试后资料归档等是否严格规范。

2.负责对考生的终评成绩进行复核。

3.负责监督复试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4.及时纠正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招生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 接受招生指导小组的业务、政策、纪律及软件培训。

2. 制定复试小组面试流程、面试题库、评判规则及评分标准。负责对复试考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并须在复试现场对考生表现进行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3. 对评分结果和考生作答情况保密。

4. 对复试成绩进行汇总并提出2020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为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经综合研判,按学校统一要求,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

(二)复试平台

我院按照《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使用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请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查看《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规程》。

(三)复试分数线

执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

(四)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及代码

普通招考计划(不含推免)

010100

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01

11

中国哲学02

6

外国哲学03

7

逻辑学04

3

伦理学05

4

美学06

5

宗教学07

3

科学技术哲学08

5

(五)复试演练时间

为确保顺利开展网络复试,使复试考生及复试小组应知应会、熟练操作“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学院将举行复试演练。

复试演练时间:20205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参加对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020年全体复试考生(以官网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招生复试指导小组、招生督查小组、招生复试小组。

(六)复试时间

1138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复试第一组(专业代码010100

复试时间:2020516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30

晚上1930—2130

复试地点: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17会议室(招生复试小组)

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

2138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复试第二组(专业代码010100

复试时间:2020516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30

晚上1930—2130

复试地点: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216会议室(招生复试小组)

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复试考生)

(七)复试内容

1.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及专业素养综合面试三部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考生确认回答完毕可提前结束面试环节。

1)英语听说测试

英语听说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用英文自我介绍及英文会话。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专业素养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同时考查考生的科研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状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

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导论》;

加试形式:口试;

加试地点:“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

加试时间:加试考生需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中,单独进行加试。每门加试科目时间为10分钟。

四、资格审查内容

参加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复试的考生,请于2020512日前将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477803107@qq.com。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经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另行公布,详情请登陆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官网查询。

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5.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后骑缝加盖公章。

2)因考生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得进入复试。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费用

复试费100/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所报二级学科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需调剂二级学科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征询志愿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2.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30%+英语听说测试*10% +综合面试*60%

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七、公示

学院官方网站将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复试结果。

八、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20日前邮寄至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办公室,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体检表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292031

十、疫情防控要求

学院按根据《中共我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贵大党办发〔202029号)、《关于做好教职工分批返校返岗相关事宜的通知》(校人字〔20207号)文件要求,遴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

十一、监督电话

我校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851-88292031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88292217

我校纪委监察室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20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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